中國網/中國發展門戶網訊(記者 徐林)“當父母老了,他們失能失智了,或是永遠地離開了,我們該怎么辦?”這個問題對普通人來說,可能不算什么,我們有養活自己、照顧自己的能力,我們可以努力過上屬于自己的幸福生活。可是,對于中國2000萬心智障礙者來說,這可能是個毀滅性的打擊。父母“遠去”,誰來當他們的監護人,誰來為他們規劃生活,誰來守護他們的余生?監護關系著生命權、決策權,還關系著心智障礙人士的生活品質。
9月19日,“心智障礙特殊群體監護研究及公眾倡導”主題媒體沙龍在北京舉辦。(攝影 中國網徐林)
9月19日,由北京市曉更助殘基金會主辦的“心智障礙特殊群體監護研究及公眾倡導”主題媒體沙龍在北京舉辦。來自心智障礙家庭、社會監護機構、律師事務所、公證處、高校等不同領域的與會代表,共同探討如何促進解決心智障礙家庭的監護困境。此次沙龍旨在通過搭建交流平臺,促進媒體及公眾對心智障礙者監護議題的認知,提高心智障礙者家長為自己或子女設置監護的意識,號召政府等相關方加大小樹屋對監護議題的投入,尋找更完善的監護解決方案。
家長視角:監護議題的困境和理想未來
心智障礙者家長、曉更基金會理事時租空間戴榕(攝影 丁沁)
沙龍伊始,心智障礙者家長、曉更基金會理事戴榕分享了心智障礙特殊群體監護現狀觀察與現實困境。她指出,當心智障礙者的父母步入老年、失能失智或突然去世時,心智障礙者監護人角色一旦缺失,其生存狀況及生活質量將面臨威脅。
戴榕總結歸納了心智障礙群體難以找到合適監護人的原因:其一,當下老年群體中(60歲以上),大多數均為單孩家庭,其子女缺乏同胞支持;其二,在逐漸原子化的社會,現代家庭結構日趨小型化,社會關系日漸薄弱,即便是關系相對親密的家族成員,大多也不愿意承擔監護責任,依靠血親關系來解決殘障者終生照料的情況日漸式微;其三是社會監護組織的服務內容,邊界職責往往劃分不清;另外就是監護機構的認定程序和流程也相對困難。諸多原因交織在一起,造成當下心智障礙群體在監護議題實踐上面臨較大困境。
對于心智障礙者及其家庭未來規劃的理想狀態,戴榕以世界第一例被診斷為孤獨癥的唐納德先生的生活為例,分享了心智障礙人士在就業、住所、信托、生活九宮格等不同的支持體系之下,即使失去父母的庇護,也依然能夠擁有幸福安然的人生。展望未來,戴榕希望中國的心智障礙人士也能如同唐納德一樣過上幸福、有尊嚴的生活。
律師分享:社會監護是家庭監護的有益補充
廣州市荔灣區和諧社會監護服務中心理事長 蔡盛(攝影 丁沁)
廣州市荔灣區和諧社會監護服務中心理事長蔡盛通過真實案例提出了關于心智障礙者監護權的隱秘風險點,即成年心智障礙人士的監護權往往與其財產相關聯,非常可能導致監護權的爭奪糾紛。
對此,蔡盛重點闡釋了針對心智障礙人士應如何更好地設置監護權的問題。在當下的法律體系中,監護的類型包括法定監護、意定監護、遺囑監護、委托監護和協議監護。他指出,一旦父母監護能力缺失或離世,這意味著家庭監護的基礎便不復存在。當家庭監護缺失后,心智障礙群體便會直接進入到公職兜底監護。而在我國,心智障礙人群較為龐大,國家公職監護的壓力巨大,因此社會監護的補充是必要的。
蔡盛希望通過多元化的推廣和教育,增加公眾對心智障礙者家庭監護現狀的了解。同時,進一步進行政策倡導,獲得民政、司法等部門的支持。未來,他也期望能有更多圍繞心智障礙者的服務機構出現,共同為心智障礙者家庭提供更豐富多元的實質性支持。
學界聲音:成年監護服務應該是普惠性服務
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繼元(攝影 丁沁)
華東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公共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張繼元在現場進行了《如何促進監護制度完善以及實踐的發展》的主題分享。他指出,成年監護服務應該是一種普惠性的服務,服務對象不僅包括心智障礙者家庭,也包括失獨家庭、獨居老人、認知癥小樹屋障礙老人等眾多群體。未來,所有人都有可能需要或享受到這一制度的便利。
他還總結了我國成年監護制度的發展歷程,尤其是近兩年發展較快,目前全國有社會監護資質的社會組織大概為6家,且多為近年成立。他說道:“今年有兩個大的突破,一個是出現了國內首例法院指定社會組織擔任監護人(盡善社會監護組織),一個是上海嘉定法院以民事判決書的形式指導監護人履職。”
除了法院指定監護實踐,在成年監護領域,我國逐漸積累了許多有益探索,為未來的發展帶來更多希望。例如公職監護——2023年上海黃浦民政踐行公職監護,實行“民政牽頭、街道協調、居委委托、法院指定、多方監督”的公職監護“五步法”,推行“3+1+X”工作機制。
張繼元認為,上海閔行區民政局和盡善社會監護組織共同探索出來的政社協同的服務模式是目前國內最成熟、最前沿的成年監護實踐體系之一。這一模式明確了兩大原則,即最大程度尊重被監護人的真實意愿的原則,以及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明確了成年監護的服務內容主要是代理民事法律行為,保護合法權益。此外,這一模式還提出了監護服務網絡的新理念,即區級部門聯動、街鎮落實、居村協助專業社會組織參與的金融服務網絡,可以支撐被監護人在社區中生活,這也是他們的父母最希望看到的。
張繼元還分享了監護監督機制的國際經驗。在加拿大,公共監護辦公室有監督權,可以要求監護人必須經由公共監護辦公室轉賬,規范財產監護人的管理;有權對被監護人的賬戶進行審核,從而確定是否正常,是否符合被監護人的最大利益。公共監護辦公室還有財產扣押權,有權要求為被監護人提供工資或其他收入的個人、政府部門或其他機構將工資、養老金、救濟金等其他收入只向公共監護辦公室提供;有權下令任何處置被監護人財產的行為立即終止,采取直接的行動,找到財產,確保財產安全,必要時有權凍結財產。
日本在這方面有多重監督機制,成年監護人每年必須向法院提交一次監護報告;監護相關信托每年必須向法院提交一次監護事務報告;監護監督人每年也必須向法院提交一次監護監督報告,從而維護被監護人的權益。
對于成年監護議題的實踐,張繼元的建議是:“一是要細化社會監護的實施細則;二是建立完善的監護監督機制;三是在街鎮層面考慮建立樞紐型社會監護中心;四是明確社會組織的準入標準與管理機制,培育更多優質的社會組織;五是探索‘意定監護+信托’等創新模式,不斷推動成年監護的服務體系的完善。”
圓桌探討:議題的破局需從頂層設計發力
圓桌討論環節。(攝影 丁沁)
在圓桌討論環節,北京市精誠公證處國際遺囑中心、中國法監護中心主任王覺敏詳細闡述了公證處的介入對于精神障礙家庭監護這一議題的意義。她說,首先,從工作的性質上來講,公證處是公益性的公共法律服務機構,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是從咨詢到草擬文書到落實方案到證明以及到后面的文書保管的一個全流程的法律服務,對心智障礙家庭來講,服務還可能延伸到財產的托管提存,甚至以監督者的角色出現在整個方案中。第二,從公證制度的核心價值來講,可以預防糾紛和減少訴訟。第三,從社會需求上講,公證處本身在民商事領域做各種工作,家事領域本身也是公證處的工作,有能力和專業在這個領域發揮作用。第四,從業務實踐上講,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的公證處參與到這個領域里,包括很多的業務實踐和突破。
上海盡善監護聯合發起人之一、復恩法律副理事長林文漪指出,社會監護機構應該是一個四通八達的機構,需要整個系統聯動起來,就像全自動手表,雖然復雜,但它必須是自動的、有序的,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系統。
大家一致認為,解決心智障礙者監護問題,需要從制度、措施等瑜伽場地頂層設計,遞推到“家長們預先設置監護人”的階段,多方共同發力。只有政策法規不斷完善、相關人士的意識持續提高,這一難題才有望得到妥善解決。
北京市曉更助殘基金會理事長李紅表示:“我們希望通過今天的討論和分享,促進大家共同關注心智障礙特殊群體的監護問題。只有更多的人參與進來,每個人都能夠做一點事情,這個體系就建立起來了,這件事情就能做成。讓我們一起努力,為他們創造更美好的社會環境和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