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關于推進“社村”合作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濟試點方案》,旨在探索供銷合作社促進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的新路徑,更好服務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助力解決城鄉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
方案指出,要以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和服務網絡為依托,以生產、供銷、信用綜合合作為紐帶,以拓展公共型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為重點,以增加村集體和農民收入為核心,創新各類體制機制,激發農村資源要素活力,推動供銷合作社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稱“社村”)優勢時租空間互補、融合發展,打造上下貫通的縣鎮村經營服務體系,促進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特色優勢農產品產業提質增效,助力新型農村集體經小樹屋濟持續穩定發展。
方案明確,自今年起,優先從“百千萬工程”典型縣、產糧大縣及特色優勢產業縣中遴選12個縣(市、區)開展試點,為期3年。試點縣成立縣域“社村”聯合會及其運小樹屋營公司,構九宮格建縣域主導的“社村”合作小樹屋運行機制。圍繞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特色優勢農產品,構建龍頭企業帶動、產業優勢突出、服務功能完備的經營體系。密切與農民利益聯結,構建全鏈條共建共享、激勵有效、合理分配、持續穩定的助農增收機制。
方案要求,到2025年,“社村”合作的各項機制基本建成,發展一批鄉鎮農產品綜合服務站,建設一批專業化特色化農產品生產示范基地,創建一批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示范村。到2026年,縣域運營公司年營收達億元以上并穩步增長;試點縣的鄉鎮瑜伽場地農產品綜合服務站年營收達2000萬元以上并穩步增長;打造提升一批競爭力強、知名度高的特色農業品牌和區域公用品牌;參與“社村”合作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數量占比不低于15%,其經營性收入年均增長10%以上,力爭達到50萬元/年以上。
在“社村”合作運行機制方面,方案要求以教學聯合合作為紐帶,構建縣域主導、連鎮帶村、協同聯動、運行高效的“社村”合作機制。省、市、縣供銷合作社共建的縣域農業社會化服務企業,按市場化原則,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持股平臺、基層供銷合作社持股平臺,共同改組組建縣域運營公司,形成“社有龍頭企業+村集體+社集體(基層供銷合作社)”合作架構。
在“社村”合作經營服務方面,方案要求通過社有龍頭企業帶動,整合集聚農資農技、冷鏈服務、農產品產銷對接、數字化平臺等優勢資源,打造“縣鎮村聯合+全程化服務”的助農增收、科技興農全產業鏈經營服務體系。做強縣域運營公司,做實鄉鎮農產品綜合服務站,做優“供銷農場”。
在“社村”合作資源要素保障方面,方案要求試點縣聚焦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特色優勢農產品,制定全產業鏈發展規劃。以規劃定時租項目,以項目為依托,統籌政策資源,加大要素保障,形成渠道多樣、持續高效的資源要素保障機制。
在“社村”合作助農增收方面,方案要求通過股份合作、土地合作、租賃合作、項目合作等形式,密切與村集體、農民的利益聯結,構建起農民得收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得壯大、縣域運營公司得發展的共建共享、持續穩定的助農增收機制。